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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文件规定,营口市总工会实施开展2025年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申报条件
1.建立工会组织且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2.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即2%全额低于2.5万元)的企业。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4.对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经费补助。
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25年度应付工资账页复印件;
4.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联合工会证明;
5.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份,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报送所属上级工会。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6日17:00前。
《承诺书》下载网址
http://zgh.yingkou.net.cn/011/20251216/8e799e81-4599-4899-b642-238c278cf837.html
联系方式
营口市总工会 0417-2892718
盖州市总工会 0417-7604959
大石桥市总工会 0417-5805150
站前区总工会 0417-2668211
西市区总工会 0417-4880103
鲅鱼圈区总工会 0417-6250742
老边区总工会 0417-3862326
自贸区工会联合会 0417-6655126
沿海产业基地工会联合会 0417-3888158
辽河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0417-290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