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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市市级劳模疗休养报名工作开始了!

发布日期:2024-08-06点击:

通知:

为体现工会组织对市级劳模的关心和关爱,切实增强劳模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更好鼓励广大劳动模范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锚定营口“三地四市”目标定位,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向“攻坚”聚焦、朝“攻坚”发力,积极投身在“学思想、当先锋、建新功”系列活动,坚决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现将 2024年市级劳模疗休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加人员

参加市级疗休养活动的人员为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其中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比例不低于50%)。推荐选派对象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在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模范代表倾斜,参加对象身体条件须适合疗休养,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02

时间和地点

疗休养活动拟在8月-9月间进行,时间为5天(含报到日和返程日),疗休养地点全部为省内工会系统自有或挂牌的疗休养院所。

03

疗休养内容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休养身心为目的,结合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健康讲座、文体活动等内容,引导劳模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04

经费安排

参加市级疗休养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活动费用由营口市总工会统一承担。参加疗休养劳模在营口市总工会集合,统一安排劳模乘车到指定疗休养地点。

05

注意事项

严格执行《营口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营工发[2020]33号)有关规定,确保市级劳模疗休养工作顺利开展。参加疗休养劳模的不得安排家属或随员,参加疗休养期间计为正常出勤,不计入年休假期限。劳模本人经所在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通过联系电话自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5日。疗休养地点和时间待成团后通知。

联系人:陈博联系电话:0417-28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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