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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4点击:

营口市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04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4-0401

项目名称:营口市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最高限价:200,000.00

采购需求:参加人员为营口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疗休养费用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4000元。地点在省内开展疗休养活动,以安排参观考察和温泉疗养为主、红色景点参观、交流座谈、文体活动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52420240531,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04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0604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总工会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段27号          

联系方式:0417-2892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41746202                   

邮箱地址:lnfs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867916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894174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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