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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2021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点击:

(营口市总工会2021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总工会2021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1-0709

项目名称:营口市总工会2021年度劳模疗休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元

最高限价:192,000.00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总工会2021年度劳模疗休养计划安排省内开展。以安排参观考察和温泉疗养等活动为主,拓展训练、交流座谈、文体活动等内容,休养地点为营口及周边城市工会系统挂牌的疗休养基地,人数为96人,均为3天2晚行程。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总工会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段27号

联系方式:13464468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龙山大街与营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18941746202

邮箱地址:lnfs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渤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峰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867916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894174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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