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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五一劳动奖状”和“辽宁五一劳动奖章”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总工会《关于推荐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辽工电【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的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实名制方式,向营口市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417-2891708
传真: 0417-2892700
收件单位:营口市总工会
通信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段27号
营口市总工会
2021年6月16日
(一)辽宁五一劳动奖状
营口市鲅鱼圈区总工会
(二)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张光远 营口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