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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聘请第三方提供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落实2021年职工群众心理健康工作任务,营口市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营口市总工会机关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聘请第三方提供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就营口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接单位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工商注册的公司或心理服务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有3人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心理咨询专业能力等。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无不良记录;具有同类服务工作经验,执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
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预算金额
不超过10万元。
四、采购范围
(一)开展职工“红色文化”的专项心理健康行动
1.开展“红色历史传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工作。承接单位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帮助市总心理援助工作人员在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志愿者、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微信群以及市总APP等平台,每月一期开展线上以职场类、家教类、减压类、情感类、亲子类等各类形式的文章、音频、视频等心理健康科普和讲座,配合市总心理援助中心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
2.加强职工心理热线建设。承接单位应当设立职工心理热线电话,作为市总12351重要补充;配备2名以上专业人员全天24小时接听职工心理问题咨询,进行线上心理干预和心理咨询服务;在工会APP设立线上预约和心理咨询服务机制。
3.开展日常职工心理援助工作。年内完成50人次个案心理援助。
(二)开展职工“红色之旅”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1.承接单位配合市总及相关部门开展具有工会特色、效果明显的“红色之旅”心理健康课程及体验活动15次。
2.开展疗养劳模科技创新等系列心理健康辅导活动4期。
(三)开展工会干部团体心理技能培训
培训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心理志愿者20人,具备团体心理训练能力。
(四)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
针对职工疫情焦虑、工作压力和家庭教育等职工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相关的科普活动4场。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中标并被授予合同。
六、服务期限、地点
中标人需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约定的服务工作,并出具合规的服务成果报告。服务地点由合同约定。
七、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1.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请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6:00时前,将合规的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七份)送至营口市总工会法律部。联系人:傅钰 联系电话:2892721
2.参与报价的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
(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服务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下同);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符合以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四)法人授权书;
(五)收费报价。
3.营口市总工会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标事宜和中标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营口市总工会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