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营口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营口市总工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2人,择优录取。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零就业家庭、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单亲家庭等条件之一;
4.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无就业登记,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总工会机关党委407室(站前区渤海大街东段27号)
3.联系人:华玉竹
联系电话:0417-2892727 手机:18340783666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2份,需本市户口;
(3)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复印件2份;
(4)符合招聘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待遇条件
按照营口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待遇。如有政策调整,以新标准为准。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总工会所有。
营口市总工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