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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工会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20-12-25点击:

          营口市工会推进优化

          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若干措施

一、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重要工作内容,凝聚主动投身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凝聚支持、参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氛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工会干部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掌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投身到营商环境建设中来,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开展“全市职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市职工爱岗敬业、爱企如家,献策出力,从我做起,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宣传者、守护者、监督者,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加强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建设,广泛开展征文演讲,读书歌咏、书法摄影、体育团建等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激发和凝聚广大职工共建共育共赢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在辽新落地企业和职工服务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大力推动招商引资新落地企业建立工会,最大限度吸纳职工入会,及时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让工会服务惠及更多企业和职工。在每年开展的“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优先惠及新落地建会企业,并投入专项资金,支持有场所条件和实际需求的企业,建立集“健身活动、女职工关爱室和职工书屋”为一体的“职工之家”。

四、推进工会经费支持企业发展。2021-2023年,对在营口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基础上,上级工会要将市、县工会经费留成部分100%给予返还补助;对在营投资 500-5000万元且安置25人以上就业的企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工会经费补助。执行落实好《辽宁省总工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辽工发(2020) 84号)和《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辽工发财字(2020) 1号)中规定的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五、加强典型选树和宣传激励。在各级劳模、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和“最美职工·最美职工团队”评选中,向在营口新落地企业和重大项目倾斜,向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倾斜,增加评选数量。大力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劳模精神,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全面展现营口职工支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形象、新作为。

六、推动职工技术创新和技能提升促企业发展。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 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力度,每年培育命名一批各级创新工作室;争取全国总工会项目资金支持,推动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举办优秀创新成果展,外引内联搭建合作平台,推动一批技术创新成果在营落地转化。建立培训、竞赛、晋级一体化职工技能提升机制,以企业和职工需求为导向,建好用好各级工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组织技师专家团队“送技能进企业”,推动企业实施职工全员免费培训,每年培训职工5万人次以上;每年开展各级职工技能大赛超百个,参赛职工达5万人次以上,帮助符合条件职工晋升技术等级。

七、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实施全市工会“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宣传月”等普法活动,广泛宣传解读《民法典》《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集体协商实效性逐年增强。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覆盖率逐年增长,形成促企业高质量发展职工利益充分保障的发展共同体。加强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落实同人社、法院等部门劳动争议裁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市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营造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八、携手创建生态宜居美丽辽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绿色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使用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教育引导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争当建设生态文明的先行者和主力军。发展壮大以劳模为骨干的职工志愿者队伍,深入园区、厂区、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洁、垃圾分类宣传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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